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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新闻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14名公告

广东警官学院招聘信息 广东警官学院 2024-05-08 03:35:51 人阅读

广东警官学院是广东省公安厅所属事业单位,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建立了包括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民警研修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高等教育体系。学院现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和海珠区。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1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执行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录用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时间节点)。

(七)限以下专业报考:B0101哲学类,B12管理学,B03法学,B04教育学,B05文学,B06历史学,B07理学,B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B13艺术学。具体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招考目录》。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六)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七)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党政和教学部门秘书岗(行政管理岗),招聘的人数为14名。具体岗位和工作所在校区,由学院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9:00起至2024年5月14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资料、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PDF格式);

5.请严格以“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专业代码”方式命名,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四)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重点审核报考者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和时间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警官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gdppla.edu.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一)考试确认与准考证打印

1.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6: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自行到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

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后续招聘环节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入围。如果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警官学院官方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三)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准备材料等有关事项在广东警官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对于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当场告知报考者,同时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主要考察人选的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签名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布。如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我院另行组织有关岗位的面试。

(六)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须自行到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学院非编合同制行政岗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按有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事处020-36242480(曹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20-36194875(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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