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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华大学管理、其他专技岗位招聘启事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4-24 15:43:48 |  访问:119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其他专技岗位人员不超过12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崇尚科学精神,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劳务派遣;按科级及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进校的管理或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

2.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材料初选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按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确定参加选拔名单,未达到3人的岗位暂停招聘。

(二)选拔

1.笔试

(1)管理岗位笔试采用“2+X”方式进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视岗位实际需要,可增加专业科目考试。

学校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其他专技岗位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笔试。

2.面试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可对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并确定进入实岗测评环节人员名单。

3.实岗测评

用人部门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核应聘人员,推荐2人报人事处。

(三)审议

学校组织校非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审议。

(四)体检

审议通过人员须到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体检,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所要求身体条件的,学校可以不予录用。

(五)考察

用人部门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情况,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用。

(六)审定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产生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作为正式录用。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自通知之日起,被录用者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入职

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与被录用者订立劳动合同。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与被录用者订立聘用合同。

四、报名时间与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止。

2.报名材料

请应聘者登录http://join.dh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以JPEG或PDF格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系境内2023届毕业生请上传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如系香港、澳门高校毕业,请上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系国外高校毕业,请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聘书;

(3)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一般情况在线下进行,在职应聘人员请事先做好时间安排。

2.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招聘选拔全程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终止相关人员的应聘及录用工作:

(1)未如实填写信息、弄虚作假者;

(2)应聘者应聘材料不符合招聘要求;

(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录用结果的情况。

3.已报名应聘,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选拔任一阶段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5.按学校规定须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复审者,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认定。

6.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应聘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rczp@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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