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19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学员规范化培训中心招生4人简章

来源:中公卫生人才网 | 发布时间:2019-07-30 22:43:32 |  访问:19438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0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672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273人,硕士、博士553人。设置有70余个业务科室,61个临床病区,实际开放床位2144张。设有院士工作站,妇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河南省重点学科,心血管病学、肿瘤治疗学、医学影像超声诊断学为河南省重点学科,专科护理重症学、医学影像放射诊断学为河南省重点培育专科, 消化内科等4个洛阳市重点专科。医院是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国家卫健委首批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和高级卒中中心,国家卫健委肿瘤规范化诊疗、信息化建设及临床路径试点医院等;是郑州大学、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郑州大学医学院、新乡医学院等省内外10余所高等医药院校的教学医院。

为不断提升医院药学科、教、研水平,2019年3月临床药学科独立于药学部单独成科。临床药学科承担医院临床药学、合理用药、临床药理试验室血药浓度监测、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办公室等药学技术服务工作。现有人员12人,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12名,通过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6人,在培2人,通过师资培训3人。

2019年4月我院正式成为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学员规范化培训中心。现将我院2019年秋季班招生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培训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见附件

二、培训方式:

1.学习方式:

理论培训包括以综合技能和所招生专业为基础的理论学习,参考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全国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系列教材》,此阶段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第二阶段临床实践培训。临床实践依照全国临床药师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各专业教学系列教材及大纲执行。

2.结业考核:

培训期间将分阶段进行理论考核、作业审核和实践考核。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综合技能培训证书”,为学员培训后参加基本的临床合理用药干预提供依据。临床实践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专科临床药师合格证书”,为学员培训后参与专科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提供依据。

三、报名条件:

1、申请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等院校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以上;

(2)具有高等院校临床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1年以上。

2、申请学员应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并顺利完成脱产培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患者、医生、护士沟通能力较强,自愿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填写学员申请表后加盖医院公章,连同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yszxyylcyxk@163.com。

五、录取通知:

2018年9月20日前确定录取学员名单,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被录取学员。

六、相关费用:

1、培训费用:6000元/年。

2、住宿费用:中心不提供住宿,可协助解决住宿问题。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国士 徐婷婷

电话:0379-63892152 e-mail:lyszxyylcyxk@163.com

2.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 邮编:471000

八、注意事项:

学员须自带笔记本电脑等学习用具以及生活用品。

点击下载>;>;>;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招生专业及人数.docx

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药师学员申请表.doc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

2019年7月30日

原标题:2019年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学员规范化培训中心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yszxyy.com/html/2019730/1792260.shtml

推荐:更多2019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学员规范化培训中心招生4人简章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